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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根据粤价〔2012〕145号文调整氨酚伪麻那敏胶囊等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哌拉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》(粤价〔2012〕145号)、《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》和《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规定,现调整氨酚伪麻那敏胶囊等药品采购价(详见附表)。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。
附表:1.2009年阳光采购周期涉及调价品种表(2012年7月2日更新)
2.2012年基本药物采购周期涉及调价品种表(2012年7月2日更新)
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
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